近日,彭阳县法院王洼法庭利用“诉前调解+司法确认”方式高效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,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前,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。
李某与赵某系朋友关系,赵某于2022年9月25日向李某借款3.8万元,并出具借条。后因赵某未按约定期限还款,李某催要未果诉至彭阳县法院。
因该案件事实清楚,争议不大,且双方系朋友关系,具有良好的调解基础。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,承办法官将该案分流至诉前调解程序,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。调解过程中,赵某表示自己无力一次性偿还全部欠款,请求分期支付。李某则坚持要求赵某一次性清偿借款,调解一时陷入僵局。法官、调解员及时转换思路,从维护双方和谐关系的角度出发,采取讲法和说理并重的方式,释法析理、耐心疏导,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,约定由赵某当场偿还2.8万元,剩余1万元于一个月内清偿完毕。
然而,李某对调解协议的后期履行心存顾虑:调解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?对方不按约履行怎么办?为了化解李某的担忧,二人在法庭干警的指导下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,承办法官现场出具裁定书。不到三天时间,该纠纷便得到妥善化解。
“小李,赵某给你把剩余欠款支付了吗?如果没有,我们通过电话催促他偿还,实在不行还能申请强制执行。”随着履行期限将至,承办法官给李某打去回访电话。“感谢法官还惦记着我们的事,钱已经付清了,司法确认确实为我讨债上了一道保险。”小李说。
“‘诉前调解+司法确认’方式既发挥了人民调解成本低、效果好的优势,又避免了调解协议易反悔、难执行的不足,既有人民调解的‘柔情’,也有法院裁定的‘刚性’,给涉事当事人吃了颗定心丸。”王洼法庭庭长韩治国说。(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马馨怡)